学生工作部(处)、武装部科室工作职责
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
1.负责做好来文收发、登记及各种文件的存档工作;
2.负责做好各种会议安排与会议记录;
3.负责做好对外联系与接待工作;
4.负责学生处工作人员考勤、考核等工作;
5.负责做好与学校各部门及各系(部)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工作;
6.负责处内报账及各种经费的发放工作;
7.负责学生工作部(处)印章的管理和使用;
8.负责学生证、学生校徽的管理工作;
9.负责学生处的资产工作;
10.接受其它临时性工作安排。
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(易班发展中心)工作职责
1.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:学生教育安排与督查,国旗班的建设与管理,入学教育,《学生手册》考试等;
2.负责各类学生工作项目、论文、课题等申报与评选的材料准备,在建项目的督查;
3.负责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,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反馈工作;
4.负责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,辅导员素质拓展、学习培训及职业技能竞赛;
5.负责易班、掌上学工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,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6.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学院“三全辅导”工作;
7.负责学生违纪处理相关工作;
8.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
1.负责全校学生日常管理,检查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如学生起床、早活动(升旗)、早晚自习、宿舍卫生、文明举止等;
2.负责与相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的督查工作;
3.负责实施班级和宿舍文明建设工作;
4.负责学生安全教育、排查和干预的实施工作;
5.负责落实迎新工作;
6.负责协调有关院(部)做好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;
7.负责做好节假日学生放假事宜,以及学生火车乘车优惠卡及寒暑假学生车票订购等相关工作;
8.负责学生开学报到和返校情况的统计和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工作;
9.配合后勤、总务、保卫等部门做好宿舍水电管理、安全保卫、设备维修等工作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1.宣传、执行国家资助政策,实施年度资助工作计划;
2.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,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档案;
3.负责指导各院(部)开展学生各级各类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,做好年度学生表彰大会的准备工作;
4.负责在校学生勤工助学开展及其管理、经费发放工作;
5.负责做好学生临时性困难补助、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发放、管理及协调工作。
6.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、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。
7.负责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;
8.协助做好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;
9.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
1.负责规划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制订年度及学期专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2.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、程序,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,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;
3.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,宣传普及心理学基础知识、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;
4.负责指导二级学院(部)大学生心理健康部和心理健康协会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,并定期组织对辅导员(班主任)、学校心理委员和学生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;
5.负责建立心理健康队伍四级网络,配齐学生安全信息员,建立花名册,明确工作职责,并以院(部)为单位组织开展培训;
6.协助和督促各系(部)建立经济困难、心理异常、情感受挫、家庭变故、沉迷网络、学业困难、就业困难等重点学生档案,在此基础上,分类整理,分析原因,制定措施,建立起全校范围内的重点学生档案,在平常工作中进行有效地预测与防范;
7.负责落实学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,设计“安全月报表”,一月一上报,并及时分析,查找问题,妥善解决;
8.开展新老生心理状况普查,建立并适时更新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,定期分类整理、报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;
9.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,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心理危机干预和自杀预防工作,控制和妥善处理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,加强与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合作,做好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的转介工作;
10.开设个体咨询、团体辅导、心理热线、网上咨询和心理测试等服务项目,帮助学生消除心理困惑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;
11.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武装部办公室
1.负责制定全校武装工作计划;
2.负责组织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,做好宣传动员、体检、政审等各环节工作;
3.负责做好退伍大学生复学、学费补偿等相关服务工作;
4.负责组织新生军训工作;
5.负责实施国防教育工作;
6.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
1.登记造册,建立新生档案,入库保管;
2.接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,存入学生档案;
3.在二级学院的协助下,生成完整的毕业生档案;
4.负责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、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;
5.为各二级学院及学生提供档案业务咨询、指导;
6.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、保密、保护工作;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