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普通高校:
受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的委托,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负责组织开展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时间
2014年9月—12月,每个项目具体结项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结项安排
本着“先申请、先结项”的原则,研究会按照各项目结项申请时间、地理位置,分区域统一安排专家组进行结项评审。原则上每个地区安排三名专家,集中完成所在地区的项目结项工作。
三、结项方式
结项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、答辩、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。结项步骤如下:一是评审组长介绍结项要求及安排,二是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项目建设情况(时长控制在25分钟以内,项目建设工作总结须提供给每位专家一份,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,篇幅为0.5—0.8万字),三是专家就建设情况提问,四是实地察看并查阅资料,五是专家讨论结项结论。结项等级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对于结项为优秀或合格的项目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结项证书,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。
四、结项依据
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(试行)》、各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的建设目标。
五、结项内容
项目实施情况与成效(包括组织领导、条件建设、制度建设、运行情况)、学校支持情况、建设特色与创新、社会的反响等。
六、结项申请
1、上报材料
(1)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》(附件1)
(2)两个优秀成长辅导案例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,案例格式附后(附件2)
2、截止时间:2014年9月30日
3、上报地点及联系方式
地点: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秘书处(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5)
联系人:龚勋、喻玲
联系电话:0731—85258165,0731—85258155
邮箱:105735238@qq.com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特色成长辅导室结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,不张贴欢迎标语,不向专家组人员发放评审费或赠送任何礼品,不摆水果,如工作需要就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。不准邀请专家组成员参加营业性娱乐消费和健身消费等。违反规定做不予结项处理。
2、凡未能按期结项的单位,须向研究会提供延期说明。
附件:1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
目结项申请书
2、优秀成长辅导案例上报要求
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
2014年9月4日
附件1:
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
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
项目名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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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编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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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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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校部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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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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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制
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
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
项目名称
编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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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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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及职 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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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组成员 |
姓名 |
工作部门 |
职称/职务 |
项目中的分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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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费 |
资助总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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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期限 |
计划完成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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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总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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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完成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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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建设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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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的建设成效与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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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
特色与创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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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
会
影
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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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校
意
见 |
负责人: (公章)
年 月 日 |
注意:申请结项只需填此表,不要求附任何佐证材料
附件2:
优秀成长辅导案例上报要求
一、案例选题要求
1、案例的选择必须是真实案例,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价值。
2、案例紧扣以下五方面内容,与思想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:
(1)思想提升辅导:包括理想信念、爱国主义、公民道德、政治信仰等辅导内容;
(2)生活适应辅导:包括自我意识、情绪、人际交往、闲暇生活等辅导内容;
(3)职业规划辅导:包括规划意识、职业认知、职前准备等辅导内容;
(4)危机应对辅导:包括重大生活事件、心理疾病康复期、精神疾病康复期等辅导内容;
(5)学业发展辅导:包括学业规划、学业适应、学业救助、学业创新等辅导内容。
3、注意挖掘和总结案例的典型性、创新性。
二、案例书写结构
1、确定辅导对象:为什么要辅导该生
2、初次辅导:澄清辅导对象的问题,确定辅导目标;
3、辅导过程:记录辅导全过程,包括辅导时间(次数)、使用的辅导方法、辅导效果及反馈;
4、辅导感悟与体验;
三、报送要求
1、严禁抄袭,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,结项评审将评为不合格。
2、每个项目报两个优秀成长辅导案例,统一文本格式(正标题:黑体3号居中,单倍行距;副标题:黑体4号居中,单倍行距;宋体4号,单倍行距;正文:宋体4号,行距22磅),注明单位及作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