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部):
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积极进取,塑造个人和集体先进典型,引导学生全面发展,全面推进班风学风建设,根据我院评奖评优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从即日起全面展开2007—2008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
2007—2008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和学生班集体(2008届毕业生、2008级新生除外)。
二、评优条件和标准:
1.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严格按照《怀化学院学生手册》(2008版)中的《怀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》、《怀化学院助学金和奖学金实施办法》和《怀化学院“先进班集体”评比条例》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。评定指标见附件1。
2.2007—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习成绩优胜奖的评定,30人(含)以上的班级每班取前三名,30人以下的班级每班取前两名。
3.单项奖学金申报者(含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、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等)请按附件2、3式样详尽登记,并带原件、复印件到学生处审核。
4.凡2007—2008学年度在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和有补考现象的学生,取消该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三、评选进度:
1.10月30日—11月4日 学生申请申报、班级民主评议阶段;
2.11月5日—11月7日 系(部)初评汇总;
3.11月8日—11月10日 系(部)公示阶段;
4.11月11日 上报初步评定名单:打印稿(加盖公章)和电子文档(hhguoqun@126.com),系(部)主管领导签字;
5.11月12日—11月14日 学生处组织评选、审定;
6.11月15日 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;
7.11月16日—11月19日 全校公示;
8.发布表彰文件;举行大会表彰各类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,颁发各类奖学金。时间另定。
附件1:2007—2008学年度学生评优指标
附件2:在各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获奖者登记表
附件3: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者登记表
学生工作部(处)
2008年10月30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