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学校安排,2020届毕业生6月20日前离校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(部)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,召开一次院(部)务会议,认真研究本学院(部)毕业生离校工作,妥善安排好毕业生离校事项,切实登记好毕业生本人、家庭、就业单位的联系方式,提醒学生做好离校途中的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毕业生安全、顺利、愉快离校。
二、毕业生离校期间(6月8日至6月20日),各学院(部)要落实好值班安排,责任到人。学院(部)领导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,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,叙谈师生情谊,给毕业生上好走出校园前的最后一堂人生课。
三、因疫情影响,为减少学生聚集、流动,简化毕业生离校工作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,毕业生离校手续无需到各个相关部门签字确认。有毕业生业务的相关部门应为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各项手续,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各二级学院。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并指导毕业生顺利办理好手续,并负责填写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登记表。
四、各学院(部)要认真排查毕业生的各类安全隐患,特别要关注存在不能顺利毕业、有心理问题、情感受挫等情况的学生,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及时解决。排查情况于6月15日前上交到学生处。
五、各学院(部)要做好毕业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,同时教育毕业生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,做到安全文明离校。
六、凡下发给毕业生的各项经费,各学院(部)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人,原则上不得代签代领。各班级各项代收代管经费要公布收支情况,结清账目,结余款项要发还给学生。
七、各学院(部)要严厉禁止毕业生聚餐,严格把关。各学院(部)领导、老师严格禁止教师个人收受毕业学生赠送的礼品礼金。
八、对于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各学院(部)要组织在国家开发银行有贷款的毕业生做好毕业确认。考上研究生的贷款学生要先做毕业确认,然后变更就业信息。
九、各学院(部)要做好学生宿舍公共财产(床、书桌、自习凳、衣柜)的清点工作,自习凳放置在原宿舍内。如有损坏或者丢失将按照国有资产标准进行赔偿,届时学生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将进行核查。
十、各学院(部)要督促毕业生在6月20日前全部离校,未经批准毕业生不得滞留校内。毕业生离校时,各学院(部)要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气氛,欢送毕业生离校。
十一、其他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,协助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附件1:怀化学院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.zip
附件2:怀化学院202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登记表.zip
怀化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
2020年6月2日